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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“老赖”欠钱不还 出入境证件或被宣布作废
发布时间:2017-06-16 10:32:29   发布人:山东省信誉评级有限公司
来源:舜网

近日,山东省高院和山东省公安厅联手,出台《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协作备忘录》(以下简称“备忘录”),在“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中履行职责”部分写明“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”,对被执行人的出入境证件采取扣押、宣布作废的措施,或者对被执行人办理临时限制出境的边控手续,力争完善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。有法律人士表示,此举一出,老赖们想要出境势必难上加难。

  

备忘录载明,公安机关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中履行下列职责:(一)协助查询被执行人(包括同住亲属)身份信息、住宿信息、出入境证件信息;(二)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;(三)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;(四)依法收拘被拘留人;(五)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;(六)对人民法院移交的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、妨害公务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案件,符合立案条件的,依法立案侦查。

  

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的,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公安机关制式表格,执行局局长签批意见,加盖法院印章,附人民法院《限制出境决定书》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,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。对已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被执行人,人民法院对其证件应当依法扣押。不能扣押的,人民法院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宣布作废。对不需要扣押或宣布作废但需临时限制出境的,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,办理边控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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